第一章 我不是骷髅,我不是骷髅(1 / 2)

骸骨灰烬 悲剧山伯爵 1917 字 1个月前

光线昏暗的大教堂中,在拱形屋顶外围垂下的吊灯里,烛火的微光缓缓地摇曳着。透过破旧的玻璃,可以看到外面那昏暗的阳光在地板上拉出了一道长长的光影。

这一刻的教堂显得异常宽阔,那幽静深邃的走廊仿佛黑洞一般吞噬着无尽的光和热,让人感到来自内心深处的阴暗与寒冷。

一排排穿着黑色斗篷的身影,在教堂宽阔的空间内来来回回的走着。一片死寂的教堂中,只能听见脚步踏在地板上传出的“梆梆”声。不断传出的脚步声与空旷房间内的回声不断地交织在一起,显得十分诡异。

更加让人感到诡异的是,偌大的教堂内一排排的座位竟然空无一人。非但如此,座位上面那厚厚地一层灰尘也足以说明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而周围那一队队僵硬麻木的身影,依旧一刻不停的在教堂里走着,却对座位上的灰尘视而不理,更别提过来打扫一下了,看样子这帮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真正的信徒了。

更加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大教堂的尽头,并没有供人们祈祷的雕像。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张巨大的白骨王座,无数惨白色的手骨与骷髅头,拼接出了一幅向上方挣扎攀爬的画面,仿佛是要逃离这张座位又或是要将上方的家伙拖扯下来与他们做伴一样,这狰狞森然的造型让人看一眼就感觉不寒而栗。

在教堂的阴影中,这张白骨王座的座位上。静静的卧着一个纤细的身影。仔细观察便可发现他好像斜靠在座位的后背上,一只胳膊放在扶手上撑着头,另一只手则随意的搭在叠起的双腿上,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如果有眼尖的家伙在场,就可以看到这个着装如绝地武士的身影,从那宽大的袖口处露出来的,赫然是一只白森森的骸骨。这只惨白如玉、晶莹剔透的手骨,比起身下的座位更具冲击力。

因为这张由上万块骸骨拼接而成的王座中,再找不出比他更加纯洁晶莹的骨头了。而这纯粹又美丽仿佛水晶琉璃一般的骨头,在这样的环境中更显一种阴森森地气氛。

再回头环顾整个大教堂,那些来回巡逻的斗篷人们从斗篷下露出的,竟然同样是一只只白色的骨头。

没有错了,这帮家伙全都不是人,而是传说中的骷髅。只不过这帮骷髅并不是普通中,冥界里死而复活的没有意识的低级骷髅兵。

那种每天只靠本能度日,相互击杀吞噬神马的亡灵之火,在几百年后终于苦逼无比的进化成为,智商只有小学一年级战斗力却高达博士后的骷髅领主。

再然后,在某个平淡无奇的日子里被某个狗屎光环笼罩的猪角,意外的召唤成为宠物,从此开始了拉轰无比的打手生活。

运气好的家伙会在小说结尾时,被成为创世神的种│马猪角意外想起。并且被赏赐到一块神马xx神的神格,最终进化成为高攻击低智力的缺心眼神祇,并且在无数个位面中留下了打手的传说久久流传,供世人们传诵猪角的伟大与英明。

言归正传,占据这空旷大教堂的是一帮来自地狱的骷髅。虽然他们本身拥有不死生物的大部分属性,但它们却是货真价实的地狱生物。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理解为它们是“魔鬼”?虽然很诡异,但事实的确如此。

在长期受到地狱力量的侵蚀与改造后,这一帮早已死了无数年的骨头们从新焕发出了第二春,获得了新的生命。并且以魔鬼的名义、死鬼的姿态,重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线中。

不明白的童鞋们可以理解成,冥界国籍的苦逼骷髅们在获得大量的地狱之力后,智商、实力都得到了明显提高。终于获得了移民地狱的机会,将国籍改为地狱从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魔鬼,虽然造型依旧是一副骨头架子。你总不能否认美籍华人,就不是美国人而是中国人吧?

所以,这帮骨头棒子们,已经不再是人们口中的亡灵了,而是有生命、有思想、有实力、有抱负四有新骷髅。

事实上这帮骨头棒子们在地狱高层的眼中,依旧是炮灰一般的垃圾丝而已,比地狱中的民工阶级沉沦魔们还不如。他们唯一的优点就是,和僵尸一样来源广泛、材料廉价。魔鬼们只需要源源不断的炮灰,没有人会在乎它们的生或死。

如果运气好的话,这些骨头在死的时候能够保证身体的完整性。就有很大的可能,再一次成为智商为零的亡灵骷髅,获得重新复活的机会。接着大吼一声“我爱春哥!”,等待着地狱力量的再一次的青睐,重新获得移民地狱的机会。

可惜的是,无论你是什么品种的骨头,在挺尸的瞬间总是会碎成一地骨渣。

做为这帮骷髅的首领,骨灰他感到压力很大;做为一名穿越者成为一具不知道该怎么归类的骷髅,骨灰感到压力山一般的大;做为一个在,名叫安达利尔的女人(?)手下混日子的暗金小boss,骨灰感到压力比喜马拉雅山还他喵的大呀!有木有啊,有木有?这可真是坑了血爹了呀!

穿越穿成骷髅,这么他喵的有创意的想法,是哪个天杀的魂淡想出来的?

穿到安姐(?)手底下当暗金经验大礼包,是哪个挨千刀的魂淡想出来的?

我的魔武双修在喇里?我的萝莉御姐在喇里?我的小弟弟在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