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他不换,是皇帝老子不换。
那时候林家也就还有几亩地,这是林光棍儿的财产,也是唯一家产。
照着林光棍儿的意思来说,那就是把这几亩地租出去,或者卖了,找个大烟馆子,足足吸它几斤上好的缅甸烟,然后找个旷野荒郊没人的地方拴根绳儿,脖子往那上面一挂,一了百了,据传说抽大烟的尸体连狼都嫌臭,死了喂狼狼都不吃,正好给林光棍儿一个“遗臭万年”的机会。
林光棍儿想得了这一切就去偷家里的地契,为啥子还要偷呢,因为家里还有一个瞎眼睛的老娘,家里仅存的那几亩薄田的地契让老娘紧紧攥着死不撒手。
林光棍儿想好了,这次无论如何也得把地契给偷出来,一哭二闹三上吊,实在不行就搁那儿闹,哪怕是死,也得把地契给哄出来。要知道烟瘾发作起来,那滋味儿可是比死都难受啊!
可惜林光棍儿还是错打了算盘来晚了一步,等他蹒跚着打晃的双腿来到自己老娘那屋里的时候,里边不光有老娘,还有一个十四五六的大姑娘,大姑娘身穿一身翠花袄,下蹬着一双露脚趾的粗布鞋,一看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当时林家虽说家产败得已经差不多了,但是仍然还算不上贫农,毕竟还有地。要知道在那个年月,穷人家,没地的人家,卖儿卖女换口饭吃的人家,比比皆是啊)
老娘乐呵呵地招呼林光棍儿坐下,给他介绍这是给他说的媳妇,让他看看中不中意,中意就领走,以后好生过日子,不中意也就这个了,实在是家里条件不允许,好赖只能这个了。
说实话,林光棍儿也是个男人,三四十年别说尝尝女人的滋味儿了,就是女人的手也没摸过一下子啊,这会儿正值烟瘾未发,思路清晰跟正常人一样,又件这姑娘虽骨瘦如柴,但是人样子生的还行,捯饬捯饬也是那么回事儿,另外那一头及腰间的秀发,是多少汉子魂牵梦绕的女性标志。
林光棍儿二话没说答应了过来,也没细考虑这个女人凭啥就跟了他林家。林光棍儿顾不得多想了,他也想不到那里,他饥渴了,他要尝尝女人的味道,他要把生米煮成熟饭,他要先把那事儿办了!
第二天天光大凉,林光棍儿终于不再是光棍儿,也终于尝到了做男人的滋味儿。但是也就仅仅是那么一晚上。
他的烟瘾发作了,他迫切地想要吸上那么一口麻酥酥、飘飘然的烟枪,他去找自己的老娘,自己老娘指着他身边的儿媳妇说,那几亩地现在成了儿媳妇。林光棍儿用他那尚不发达的大脑想了半天,一拍巴掌恍然大悟,哦!原来他妈的自己的全部烟资就换了这么一个臭娘们儿啊!不行,我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