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必然是日结,她怀疑这活干不了多长时间,能拿到钱的时候就拿了,别等着后面人家成绩一点儿都没有提高而她跑入结钱,估计就要杯具了。

她只相信钱了。

钱是世上最可爱的东西。

而且是十块钱,她自己挣的。

当顾丹丹把十块钱给她的时候,林校从来没觉得十块面额的纸钞是这么的珍贵,上辈子到后面十块钱真买不了什么东西,这会儿,十块钱于她来讲,都算是巨款了。

“阿校——”

是林洁的声音。

林校朝着声音看过去,见她姐坐在新城小区里的长椅上。

也许一直没走,一直坐着等。

这让林校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迅速地过去就把十块钱往林洁手里送,殷切地望着她,“姐,我把钱放你这里——”

“放我做什么?”林洁想把钱还给她。

“我乱花的,你收着,”林校撇撇嘴,“别让爸知道了。”

林洁迟疑了一下,收下了钱,“你没事吧?”她心里还有些忐忑不安。

“我能有什么事?”林校往前跑,还朝林洁挥挥手,“姐,快跑,回家呢——”

“哎——”林洁也跟着跑起来,暂时把那些令她觉得怪怪的想法都抛诸脑后。

☆、第009章

钱是挣来的,不是省下来的。

林校回到家,在日记本上写下自己的人生信条,所谓的日记本,就是初二学末,被评得三好学生得的笔记本,上面还印着“新城中学”四个字样,本子还是新的,她之前没用过——

她记得自己有写日记的习惯,还真从床底下找出来封面老旧的日记本,乍一看,还真的除了伤春悲秋般的用词之外还真的没有别的了,还有那封情书,她写过的情书,当“我愿意是个好女孩,永远走在阳光里”的词句后,忍不住笑出声。

也不见得她当时有多喜欢那个比她低一年级的男生,而是她只是喜欢上了那种感觉,暗恋别人的感觉,别人都有暗恋的对象,她自然得有一个。

“笑什么呢?”林洁睡在里侧,稍稍抬头看睡在另一头的林校,见她拿着那本旧旧的日记本,眼睛眯了眯,“早点睡,关灯啦——”

“嗯。”林校很听话。

要是平时有人对她这么说话,她肯定要起叛逆了,越有人告诉她别怎么做,她肯定做得越凶,不把别人的劝告当一回事,自己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永远不会错。

“吵什么吵,还不睡觉?”

林长富听到动静,不耐烦地喝了一声。

林校的耳朵一下子就把这个声音过滤掉了,不想听的就不想听,她知道的,明天她妈就回来了,还真带着从外婆那里借来的钱,够她姐林洁的学费,而她的学费嘛,则是先欠学校的——

家里实在是没钱,连半点积蓄都没有,她都怀疑她妈手头有没有两百块钱,她姐在二中念书,必须住校,生活费每个星期才五十块,她还记得再过一个月后,她妈的手头都凑不出五十块钱,家里到处找了找也才凑了三十五块钱给她姐。

这些记忆就跟毒蛇一样缠着她,叫她不能安心。

一个月,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她们家本来就穷得跟叮当响,再过一个月,穷得响都不会响了,还有那么个恶心的人,等事情全平息了后再回来,天天晃在面前,你难受得要命,他却半点感觉都没有,反而觉得他做的全对,没有半点错。

想到这些,她的心里就冒起火来,这把火烧得旺旺的,叫她睡不着觉,耳朵里传来他的呼鼾声,更让她恨不得把耳朵给捂了,或者一辈子听不到声音会更好些,那种从心底里涌上来的厌恶,简直叫她连自己都厌恶,上辈子她无数次自问自己怎么就会投胎到这样的家庭里——

投胎是门技术活。

她不得不承认,像她跟她姐这样的投胎技术,只能是急着投胎,两眼一抹黑,随便就投了个了事的胎,以至于过成这样子,这都是没投好胎所要还的债,说多了都是泪。

大清早的,林校又起了来,小心翼翼地从弹簧床里爬出来,即使再小心这床都动荡得慌,她往另外一张床看去,林长富已经不在家,床是空的,再看灶台,丝毫没有动过的样子。

她刷牙洗脸,看了看,没长青春痘,不得不说年轻真好,除了皮肤黑点,她还处在发育的初级阶段,身高并不是一个劲儿地往上长,而是慢悠悠地往上长一点儿,她只记得高中那一年长了身高,突然窜了个头。

早饭还是吃泡饭,千篇一律的咸鱼,还有昨晚的剩菜,将就着就吃了早饭,拎着放着书本的袋子就出门,还是跟昨天一样搭陈丽的自行车去学校。

陈丽今天穿着粉色的连衣裙,裙子有些高腰的样式,人皮肤白,粉色衬得她更白,让林校不得不为自己这么黑而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一贯黑,也习惯了,人总要接受自己的缺点才好。

“昨晚你跟你姐出去玩了?”

她听到陈丽这么问。

“是呀,”她回答,并不打算把自己当家教其实是代人家做作业的事说出来,手往鼻前一抹,“你来过我家?”

“还记得鲍锋吗?”陈丽往前骑着车,轻松地绕过前面的车子,“他昨晚问起过你了,我跟他讲你进重点班了,他还很惊讶的样子呢。”

鲍锋?

两个字的名字,林校从自己的日记本里见过一次,就是比她们高一年级的那班人之一,都已经初中毕业,以他们的成绩想考入高中那是没什么希望,读职高与技校都没去,目前都没什么正经事干——

“我本来就能进重点班呀,”林校笑嘻嘻的,大言不惭,丝毫不懂谦虚的模样,“他有什么好惊讶的,他不读高中了?”

“我问过了,他才考了一百八十分,”陈丽声音里的笑意掩饰不住,也没想掩饰,“那个老秦你记得吧,他就去四川读卫校,不知道是不是以后要当男护士,真是好远的地方,去那么远读。”

林校从自己的日记里看过这些人的名字,都记得在她的脑海里,尽管她暗恋的是别人,出于少女的虚荣心,她是巴不得那些人都能围着她转,——这种中二的病,林校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病的不轻。

“当男护士也不错呀。”她笑得比陈丽更大声。

“当护士多累呀,”陈丽到是这么说,“我刚认识了一个笔友,你要不要呀?”

笔友?

林校突然间想起来,这年头最流行笔友了,随便找个学校,就在本镇的,或者隔壁镇的,写明某个班级,再写个学号,如果对方有回信,就算是为笔友了,她记得初中毕业那会儿,她家里整理了好多信出来,都是笔友的来信,一个星期起码一封,笔友起码有好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