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2)

完美偶像 三分流火 2489 字 13天前

第187章 187

按理说, 大家都是在世俗中摸爬滚打的人, 历练的越深, 身上的世俗气越浓,而贝时虞大概就是截然相反的那种,几年过去了, 他现在也算是个资本家了,瞧着却越发的“超凡脱俗”, 还是扎根在冰山雪岭上的花儿,沾染的都是缥缈的云气。

沈导就是觉得他距离普通人的生活实在太远了, 身上的红尘味太淡太淡, 《逐光》就是普通人的故事,他实在担心贝时虞再把沈竹演成神仙恋爱。

女主角秦弯月是沈导从面试的诸多女演员里扒出来的,中戏毕业,演过两部文艺片,可全都没有上映, 所以她勉强还算是新人,长相在娱乐圈里只能说是清秀佳人, 气质倒是出众, 看着文文静静的,剪水双瞳里带着江南水乡的波光荡漾和潋滟柔情。

她比贝时虞要大, 可见了贝时虞,却需要客客气气的打招呼, 叫一声, “贝老师。”

贝时虞道, “叫我兰斯就可以了。”

沈导着急的看他们两个的化学反应,上完香祭过天,就让场务赶紧收拾了,开拍第一场戏,故事背景放在了燕京城,一个是音乐学院演唱系的天才,一个是普通日制大学的中文系普通女孩。

何俊对沈导的故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编,最终版本的剧本上,这个纯纯的爱情故事是分为男女主角两条线进行的,直到电影进行过半,他们才第一次见面。

秦弯月饰演的女学生何晴晴在吃早饭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了一段歌声,对这个声音一见钟情的她想要找到这个歌手,可等她赶到的时候,对方已经走了,遗憾不已的她定点去那个摊贩那吃饭,拜托把自己写的信交给那个神秘歌手。

可那人行踪不定,根本摸不到他的踪迹,只是偶尔十天半个月来这里吃一顿饭,何晴晴没有办法,就拜托摊贩给她传信,似乎也觉得她这种方式老土的很,那个神秘歌手在她锲而不舍的递过好几次信后,终于勉为其难的给她回了一行字。

这让她大受鼓舞,两人就这样通信了大半年,何晴晴都要习惯和对方这样的错过,在一日照例去那家店的时候,忽的再次听到了歌声,她一愣,狂奔过去,气喘吁吁,终于赶在了神秘歌手离开的最后一刻赶到了那里。

电影过半两人第一次见面,电影结局两人才有了第一个吻,可以说这部爱情电影“纯情”的很,纯情浪漫,套路还有点老,所以演员的发挥就重要了。

沈导要拍的就是这一段。

大家早有准备,赶紧把道具什么的全都摆上,演员就位,贝时虞做的就简单了,秦弯月就需要真跑,幸好这姑娘一点都不娇气,说让跑就跑,反复跑了三遍,额头上全是汗,脸色通红,眼睛里全是明亮的光,这让她那张清秀有余的脸,一下子生动了起来。

看到她的眼睛,沈导的眼睛立刻亮了,示意摄像头推近。

又示意把摄像头对准贝时虞。

贝时虞的造型已经根据需要调整,头发略长,刘海盖住了眼睛,一张脸有不见天日的苍白,唯有嘴巴是殷红色,仿佛是从暗无天日的城堡里出来的吸血鬼,白衬衫胡乱的穿在身上,裤子是破洞装,身后背着吉他,往那里一站就是和红尘世俗格格不入的气息。

沈导摸了摸下巴,老实说,这和他想的沈竹是有一定差距的,不过他并不是段大艺,一点不符合就要按照他的要求的重拍,没有喊卡,而是继续看。

让他没有喊停的原因还有一个,贝时虞现在这颓废又孤傲的模样,真的和一些乐队主唱气质相差不大了,他想了想,更详细的说法就是他身上已经没有了那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士的感觉,虽然和红尘世俗格格不入,却更像是艺术家的。

何晴晴,“等一下——拜托,请等一下——”

“s!你等等!”

s是他们两个通信的代号,何晴晴是q。

背着吉他大步走的沈竹挑了挑眉,然后慢慢的转过头来了,何晴晴的扶住膝盖大口喘气,一把抓住他的袖子,脸上绽放了大大的笑容,“你是s!是不是?!我、我刚刚又听到你唱歌了,我是你的歌迷——”

沈竹唇角微微动了动,惊讶恍然又带着一种漫不经心,“是你啊,q小姐。”

说完后,眼睛里才划过了一丝笑意的东西,眼神落在了何晴晴脸上,仿佛是戏谑,让这张仿佛厌世的脸终于生动了起来。

何晴晴也跟着一怔,嘴巴下意识的抿了起来。

……

“卡!”

沈导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地方传来,贝时虞迅速的抽身,秦弯月跟着回神,只是眼底多了点愣神。

其他人都看着沈导把这一段回放重新看,不敢收拾地方。

按理说,为了一个好兆头,开机第一幕都不会太难,奈何沈导非要看贝时虞和秦弯月的化学反应。

弄的现在大家都如临大敌,担心这一幕要拍一整天。

沈导摸了摸自己不知道叠了几层的下巴,心里大概有个谱了,没说这一条过没过,就说,“拍第八十七场第一镜。”

八十七场,正是他们见面之前的那场戏,贝时虞在小摊上吃饭,应付摊主有一搭没一搭的话。

这一幕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沈竹的吉他放在一边,睫毛低垂着,刘海盖住了眼睛,面无表情的吃饭,旁边的袅袅的烟火,让他的侧脸朦胧了一瞬,依稀还能看到他的眉心依旧皱着,那股颓废有力无气的感觉在场人都能感觉到。

有人感慨,真不愧是影帝,不用台词,不用表情,情绪就随着肢体的每一个动作出来了。

而沈导看的却不是这个,反复看了两遍,终于确认了,贝时虞吃饭还带着那股优雅劲儿。

比不上他平常吃饭那股慢条斯理,让人恨不得去伺候的劲儿,可仍旧带着一点优雅感,让这个简陋的小摊子都仿佛高大上了一些。

看清楚后,沈导有些无语了。

有些人吃两块钱的盒饭都能带出来吃大餐的范儿,说的就是贝时虞,偏偏还能让人不觉得造作。

粗鲁野蛮这些东西仿佛永远无法出现在他身上。

不过……

他摸了摸下巴,对沈竹这个角色,他想要的是矛盾冲突感,台上台下两个人,贝时虞现在的饰演的男主角和他想的有差距,可你不能说他演技差,只能说他的沈竹带着浓浓的“贝时虞”风格特质,这样颓废厌世一样的男主角,还是有点带感的。

他一拍桌子,也没有说过没过,而是道,“拍第三十七场。”

三十七场是沈竹和乐队一起表演的一场。

他们本来想租一个废弃仓库改造成舞台,可沈导凭借关系借到了场地。

他说完后,大家没有动,副导咳嗽了一声,走到有点走神的沈导面前,压低声音道,“第三十七场,跟人家协商好的时间还没到呢。”

人家是正经营业的酒吧,不能为了我们拍戏就歇业几个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