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好,谢谢了。
调查情况:马钰,查到此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没有外出。
冯强,已查到,xx健身会所合伙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跟朋友潜水。
兰小小,已查到,是xx健身会所会员,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与朋友在会所健身。
曾涛,男,xx健身会所合伙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跟冯强潜水。
小肖和老谭还没有具体消息,不过询问了当地的救援队,的确有这么两个人,外形特征跟伍豪的描述基本温和。但是他们七月二十三根本没有出勤。
没有在无名山找到伍豪说的小木屋。
询问笔录(第2次)
时间:22xx年7月25日
地点:y省云安县分局
询问人姓名:朱进记录人姓名:徐峰
被询问人:伍豪
民警:伍先生,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我们已经核实过了,他们……
伍豪:你们找到他们了吗?
民警:你说的那些人,确有其人,但是,他们……并没有失踪。
伍豪:没有失踪?哦,那就好,这两天我也在打他们的手机,一直都打不通……(像是松了一口气)
民警:还有一点,他们表示并不认识你。
伍豪:不认识我?哦,这个也有可能,毕竟我和他们那天才第一次见嘛。那马钰呢?她总不可能也不认识我吧?
民警:她认识你,但是二十三号那天她和朋友喝咖啡,并没有跟你出去攀岩。
伍豪:……
民警:还有,我们在你说的无名山周围树林进行搜寻,没有发现你说的那座木屋。
伍豪:这不可能,我明明看到他们进去的,那座小木屋就在离公路边两百多米……
民警:我们把方圆几里范围都找过,也问过附近的人,他们都没听说过有谁在那山上修小木屋。你说的搜救队,我们也询问过了,他们在二十三号并没有派出人。
伍豪:你们怀疑我是在撒谎?可是我有撒谎的必要吗?还有,这几个背包和绳索有怎么解释?我怎么可能自己把这些东西弄到那里去?
民警:你先前说背包现在在你家里。
伍豪:可是……
民警:好了,这次事件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也请你不要再继续纠缠,否则我们回以恶意占用警力资源起诉你。
询问笔录(第3次)
时间:22xx年7月29日
地点:y省云安县分局
询问人姓名:朱进记录人姓名:徐峰
被询问人:伍豪
民警:伍先生,在七月二十四号你来报案称你朋友和你一起在无名山攀岩的队友失踪了,对不对?
伍豪:是,你们先前不是已经确认了吗?
民警:对,现在情况有了变化,我们需要你配合调查。就在昨天,马钰的家人来报案,说她失踪了,所以我们需要你协助调查一下。
伍豪:失踪?这,这不可能。你们不是说那些人并没有失踪吗?
民警:你先别激动,请听我说完。这是他们的笔录,而且也都有人证。
马钰真正与家人断绝联系是在二十八号,也就是在两天前。而你刚才提到的在中途遇到的攀岩爱好者,我们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联系了他们的家人,说他们也是在二十八号之后失去联系。
因为他们都是经常外出,经常去手机没有信号的地方,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报警。
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天,他们仍旧没有任何消息,我以,我们怀疑那些人和马钰都失踪了。
你再仔细想想,二十三号那天你究竟跟谁一起去的?
伍豪:不,绝对不可能,我敢肯定我是跟马钰一起去的,是二十三号,怎么可能有错?当时我在坐车上还打了电话,屏保是用日历做的,瞟了一眼,就是二十三,我不可能连三和四都分不清吧……
不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们先前不是说他们都没事吗?为什么?
民警:没错,你在二十四号报案称他们失踪,可是他们却在二十八号才与家人失去联系。尽管有些匪夷所思,但你是唯一一个提供有关他们失踪细节的人,鉴于此,我们需要对你做一个精神鉴定,然后再录一次详细的笔录。
伍豪:你们说我精神有问题?
民警:伍先生不要误会,因为你现在情绪很激动,人在遭受重大事件的时候,思维难免有些混乱,所以我们需要确定你现在的精神状况。请你配合。
第六百〇四章 提前失踪
接下来几页便是心理测评师对伍豪的精神鉴定情况。
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