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节(2 / 2)

不过还真被素辛猜对了。

事实是,那个被凌虐的女生转校后,这几个女生不知通过什么方法又找到她,并以视频和她家人的生命为要挟。

让她拿钱,甚至让她去酒吧里坐台……总之一句话,因为觉得她好欺负,把她当作摇钱树。

用这几个女生的话来说就是:上次即便她报了警,最后不仍旧p事都没有吗?但是这次如果她再敢“耍花样”,那就让人去把她父母砍死。毕竟有未成年保护法,再请个好的律师,或者开一个啥啥精神病的证明,杀了就杀了……

女生完全无法反抗,在无比绝望之下选择跳楼自杀,只可惜,直到她死,在外人看来也是因为学习压力大造成的,完全没想到是被另外几个女生逼死的。

如此,当把所有事件联系起来分析,素辛突然觉得那几个女生被泼硫酸也并没有冤枉她们。

素辛把自己调查到的这些信息全部记录在案件后面,算是给特案组一个完整的交代。

素辛看了眼那几个女生最后被硫酸毁容的照片,面上五官全无,眼睛和牙齿都裸露在外面,不停地流着黄黄白白的黏液。双手也因为触碰了硫酸被重度烧伤,变成一个丑陋的肉团。

虽然没死,但是这个样子未尝不是最符合她们的归宿。

第二个案子相对来说就比较简单,那四个青年看起来都是工地上的临时散工民工,但是他们另一个身份却是抢劫犯。

两年前在z省轰动一时的珠宝店抢劫杀人案就有他们。

当时有两个负隅顽抗被当场击毙,剩下四人逃离后把得到的珠宝走黑市销出,很快又把手里的钱挥霍一空。

他们现在不敢做大的,就干偷电瓶车,尾随独身女性抢劫财物,砸车窗之类的勾当。

因为是流动性作案,很多地方没有监控,即便是有,显现出的画面也十分模糊。

而且人海茫茫,即便有明确的照片和身份信息,找一个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这几人才逍遥了这么久。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几人抢劫珠宝店时,里面有一对正在给对方选戒指的情侣。

其中一个劫匪对女的动手动脚,男友上前护着,被杀死。女的悲痛欲绝,咒骂他们要遭报应要遭天谴,几个劫匪嫌她烦躁,也杀死了。

素辛把这份资料也归档,心中微微叹口气,现在这几人终于得了报应,他们总算可以安息了。

第三个案子是素辛调查用时间最久的,仅仅调查她们身份就用了将近两个星期的时间。

因为这两个女人给别人的姓名,年龄,住址,家庭背景,工作,籍贯,所有一切都是假的。

而且经常到处游荡,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

最后只的把墨离拉上,用他的精神领域,对她们经过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对人们的记忆信息进行搜查,总算是查出来了。

这两个被大卡碾压的女人竟然都是h省人,同乡。

十年前因为家境贫穷,丈夫患病卧床,再加之公婆苛刻,于是便离家出走。

两人以表姐妹或者是堂姐妹相称,玩仙人跳,比如瞅准那些没没结婚的中老年男子,只要多少彩礼就嫁给他。

两人拿到钱财,办了酒席,跟对方睡几晚,然后再随便撒个谎离开。换个身份再继续骗。

这个好歹也算是各取所需你情我愿,但是在六年前,两人因为被人识破差点被人打死,恰好认识一个人,说有一个行当来钱快,而且很稳当。

就是抢孩子。

她们或是在幼儿园或者小学门口,装成接孩子的家长,看哪个孩子没人接,就跟上去伺机抱走。

或是在小区里,如果对方是老年人,其中装作亲热上去逗弄,把小孩子抱起就走,另一个就去拦着。

更甚者在大街上直接抱着别人的小孩就走,如果被追上了,就说是抱错了,一转眼就钻进人群溜掉。

当事人为了照顾孩子,也不好追去,更何况就算是被抓住报了警,也只是“抱错”而已,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说她们是人贩子。

可谓是成本小,也最安全的来钱法子。

这些小孩只有极少部分是卖给那些非常渴望有小孩但是自己没办法生育的人家,一部分被变成流浪儿,被组织成乞讨,偷摸拐骗。还有一部分则下落不明……

其实这两个女人之前就因为抱着的不是自己的孩子而被带到警察局一次,但是也找不到那孩子的父母,而且她们用吞钉子,自残,绝食等手段,最后因为没有任何证据,不得不把她们放了。

没想到最后被车子撞了,可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墨离的帮助下,梳理出一个团伙,素辛并不在乎多制造几起“意外”。

石峰和墨离看着素辛如同寒冰一样的面容,心中也非常难受。

这些人真是该千刀万剐!想到有些舆论上说的一句话“犯人也是有人权”这句话,就觉得好讽刺。

经过这次案件,素辛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犹如从地狱中走了一遭。

冥冥中,神识中的红色变得更艳更凝固。

其余的案子也都差不多,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次单纯的意外,实际上当真正把当事人生活轨迹一点点剖析开,才发现,所有的意外背后都有着必然的趋势。

素辛把这些事件调查清楚后,做了一份完整的报告,再次交给特案组。

至此,《面具》的案子才算真正告一段落。

素辛在应付特案组那边的时候,石峰和墨离两人已经做成几起委托了,实力也在一次次实战的磨砺中不断提升。

不知不觉已经进入盛夏,曾经租房时房东的女儿小美打电话来。

说她结婚了,而且已经有了身孕,就好像第一天她就能感应到一个新生命的脉动一样。